淄博高青:加速林地审批,助力重大项目建设

为有效推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办理,针对我县建设开工项目多,使用林地需求旺等情况,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服务意识,担当作为,守正创新,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服务、最严格的标准全力保障高青县干二排灌排工程等重点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规范审核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审批,明确申报程序、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指导申报单位在申报前做好材料编写及现场测绘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审批中注重引导工程建设单位,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划,杜绝超范围使用林地,并依据实际的地形和地域情况,因地制宜的进行优化布置,争取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林地的占用。

改革勘验公示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协助完善《批次用地说明书》等项目审批中的关键材料,容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现场勘验、张贴公示同时推进,最大限度压缩项目材料准备时间。积极协调对接省、市审批机关进行林地定额分配,对4月15日前亟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项目进行梳理,利用周末和下班时间对上报的林地项目进行不间断审查,做到随报随审。截止目前,共办理使用林地项目12个,其中包括山东齐鲁华信高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康博生物科技(淄博)有限公司等7个省、市重大建设项目,为项目尽早落地开工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审管协作互动,提升服务效能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及时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对使用林地现场进行查验,使林地主管部门在审批阶段就开始介入,确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监管部门在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中的有效衔接,构建起审批权、监管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下一步,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增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服务能力。同时,从源头防控涉林违法行为产生,形成良性闭环,引导企业项目合法依规用林,促进高青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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