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黄聪
“杨检察官,我已经到大学报到了!谢谢你们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近日,涉案未成年人小七(化名)致电仙桃市检察院报喜。
小七此前是当地一所中学的学生。去年8月,在校外朋友的“引导”下,小七将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号和密码提供给他人,帮助他人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
今年2月,案件移送仙桃市检察院。综合考虑小七是未成年学生,系初犯,悔罪态度好等,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原则,仙桃市检察院在进行不公开听证后,决定对小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设置6个月的考验期,并联合学校和社工对其观护帮教。
6月,尚在考验期的小七走进高考考场,后其被国内一所大学录取。
“祝贺你成为一名大学生!好好学习,争取早日通过考验期。”承办检察官杨明勉励小七。
“成长路上,难免会有孩子因一念之差误入歧途。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始终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仙桃市检察院负责人龙珊珊说,该院检察干警通过标本兼治,精准帮教,今年共帮助3名迷途少年圆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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