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郭玲报道)9月14日,记者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新疆消防制定推出助企纾困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六项措施,包括推行免罚减罚制度、简化许可变更流程、实施“首违免罚”措施、推行案件快速办理、审慎实施强制措施、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人员查看物业公司消防控制柜主机是否运行正常。通讯员 热依拉·苏来曼 摄
按此措施,对未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经现场检查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书面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可以不予处罚;经现场检查不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主动停止使用、停止营业,主动消除火灾隐患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变化需要申请变更《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和未进行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的书面承诺书,消防救援机构统一换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内变更基础信息。
对检查发现适用“首违免罚”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应当免于处罚;对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当事人当场改正或已自行发现并采取措施整改消除的,可以不予处罚。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处罚案件,消防救援机构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简化取证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对具有临时查封情形的场所,当事人已采取相关措施并作出书面承诺确保消防安全的,可以不予临时查封。确需临时查封的,应依法依规实施查封,消防救援机构应加强指导帮扶,降低隐患整改成本。
消防机构根据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需要,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消防培训演练等方面,提供专家“会诊”、技术咨询、实地指导等服务。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表示,接下来将继续细化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内容,以优质高效的消防执法,精准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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