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版防控方案的这些要求,你get了吗?

当前

我市疫情形势虽总体趋稳

但依然严峻复杂,防控任务艰巨

贯彻学习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有利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关于第九版防控方案的

这些热点问题

一起看看

01

第九版防控方案

在哪些地方做了修订?

第九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

于今年6月发布

与第八版方案相比

第九版防控方案

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的特点

对风险人员隔离管理

中高风险区划定标准

疫情监测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进一步提高了

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

为何修订防控方案?

为何调整风险人员隔离期限?

何时启动全员核酸检测?

高中低风险区如何划分?

最新变异株是否造成影响?

点击视频,为您解答

第九版防控方案

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02

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勤洗手、科学戴口罩、

注意咳嗽礼仪、

遵守1米线、常通风、

做好清洁消毒……

这些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你都做到了吗?

03

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初筛阳性人员管理指南

04

密切接触者如何判定?

如何管理?

一、判定原则

密切接触者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对于通过多次核酸检测方式(如高风险职业人群的定期核酸检测)发现的病例,其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时限为从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起至隔离管控前。由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活动轨迹等大数据信息,依据以下原则判定密切接触者:

1.共同居住生活人员;

2.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

3.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4.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

5.在办公室、会议室、车间、班组、宿舍、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6.密闭或通风不良环境下共用卫生间、共乘电梯、共餐(同桌/邻桌/频繁经过)、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

7.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人员,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

8.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

9.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密切接触者判定时,优先判定和管理与病例接触频繁、持续时间长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对于较为复杂的病例活动场所(如餐厅、娱乐场所、超市等密闭空间场所),需结合场所监控录像、消费记录、场所类型、环境状况、通风情况、个人防护情况等综合研判,基于研判结果,可适度扩大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

密接的密接

对与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同住、同餐、同工作(学习)、同娱乐(如棋牌、卡拉OK)等接触频繁人员判定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为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次暴露至该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前,与密切接触者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涉疫场所暴露人员

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丧)宴、餐馆、超市、商场、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人员。

二、接触者管理

(一)管理方式与期限

1.密切接触者管理。发现密切接触者应当于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转运前尽量待在单独房间,戴好口罩。转运过程中做好被转运人和转运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做好转运工具的消毒。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以下简称“7+3”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较大规模疫情时,为缓解集中隔离点资源严重不足,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以下简称“5+5”管理措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期限为自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暴露后算起。

对于特殊人群可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加强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1)14岁及以下儿童。若其父母或家人均为密切接触者,首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做好个人防护和保持人际距离的情况下,儿童可与父母或家人同居一室。如仅儿童为密切接触者, 可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做好个人防护和保持人际距离,由家人陪同儿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的陪护人员。

(2)半自理、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由指定人员进行护理。如确实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可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2.密接的密接管理。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密接的密接隔离观察期间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对应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将密接的密接调整为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3.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管理。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丧)宴、餐馆、超市、商场、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经风险评估对感染风险较高的人员采取核酸检测措施,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管理流程

1.知情告知。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核酸检测。采取“7+3”管理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取“5+5”管理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2、5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密接的密接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每天早、晚对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4.异常症状处理。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需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当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调查和医学观察。

5.医学观察解除。解除集中隔离时,对“人、物、环境”同时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如结果均为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如物品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排除隔离对象感染的可能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三)管理要求

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当独立居住,减少与他人接触,原则上不得外出。如须外出,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并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

05

高、中、低风险区人员如何防疫?

06

疫情期间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

如何防控?

(一)重点场所

定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地铁)、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封闭游船、剧本杀、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

可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2.严格控制进入场所人员数量,可按照正常客流量50%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办公场所应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3.严格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4.商场和超市、银行、农贸(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可缩短营业时间,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

5.疫情防控和民生相关的保供场所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加强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加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6.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

7.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如棋牌室、剧本杀、无外窗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办公室和客房,处于地下室的商场、超市、食堂、健身房,封闭游船、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应暂停营业或举办。

8.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火车站、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的公共卫生间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可按照每4~6小时清洁消毒一次。

9.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重点机构

定义: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或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地等。

可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2.严格对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3.医疗机构应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预检分诊,通过预约等方式控制就诊人数,住院区实行封闭管理。

4.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和监管场所应实行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高等学校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限制堂食,加强教室和宿舍的通风,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可停止线下授课。

6.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宜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7.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

8.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机构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重点人群

定义: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的工作人员、感染风险较高或抵抗力较低的人群,包括医务人员,移民、海关、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警察、环卫工人、保安、保洁员,口岸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有本土疫情区域的援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流浪乞讨人员、零散装修与建设施工人员,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孕妇、儿童、伤残人士等人群。

可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课。

2.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

3.抵抗力较差、患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

来源:相关媒体

编辑:吴辉、罗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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