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戴头盔
就像开车要系安全带一样
是为驾驶员安全着想
但有些驾驶员
总是不喜欢戴头盔
甚至在面对警察检查时做出不理智行为
9月11日
永胜县公安局涛源派出所开展“百日行动”
在涛源镇东安村委会团山村永祥线
对过往车辆进行查缉
10点30分左右
胡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
由鲁地拉镇驶向涛源
因未佩戴安全头盔
被民警依法拦下进行检查
正当民警检查时
胡某某驾驶摩托车突然加速冲卡
一旁检查的民警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便被胡某某直接带倒在地
造成轻微擦伤
事情发生后
涛源派出所迅速反应对胡某某进行拦截
并依法传唤胡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胡某某对强行冲卡的事实供认不讳
胡某某涉嫌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永胜县公安局依法对胡某某做出
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
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请给予配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五、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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