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辅刚决定逮捕

  山西日报记者邓伟强报道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辅刚(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辅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王嘉媛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