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鼓山
一物流废弃冷库发生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对火势进行扑救
消防救援人员克服高温、轰燃爆炸、
有毒有气、缺水等多种困难
历经12个小时终将火灾扑灭
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淳安县公安局初步调查
起火原因系
二楼违章切割制冷管线熔渣
引燃管线外保温材料
无证作业 9人被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相关规定
淳安县公安局向涉事人员出具了
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人胡某因
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进行气焊作业,直接造成火灾
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汪某因明知赵某等人未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而指使其作业
被行政拘留十二日
赵某等三人被行政拘留二日
潘某因明知苏某等人未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而指使其作业并为气焊作业运送氧气
被行政拘留十日,苏某等三人被行政拘留二日
相关案例
7月20日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南二里官桥三组
一汽配仓库发生火灾
此次火灾
过火面积约1700平方米,烧毁21间隔仓
燃烧物质为汽车配件、轮胎、脚垫等
经初步调查
起火原因为工人无证电焊引起火灾
目前,6名当事人已被刑拘
电焊属于明火作业
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
很容易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
轻则造成财产损失
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避免火灾发生
杜绝火灾隐患
要从源头做好防范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来源:广西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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