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公安局座谈评议工作

 9月14日下午,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中华等一行到县公安局就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举行座谈。

胡中华指出,人大常委会评议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人大实施有效监督的一种方式,也是履行人大监督职能,促进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回应市场主体和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要精准识别和重点把握县人大评议小组前期广泛收集的相关意见建议,以积极主动地姿态接受人大评议。要剖析问题查,立足职责查,围绕执法查,确保问题清仓见底;要严明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将接受评议工作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有序推进,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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