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渑池县法院通过了我的先予执行申请。先后筹集30多万资金,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这份恩情,我没齿难忘!”天池镇藕池村脱贫户胡留锁在送给渑池法院的感谢信中写到。
留意群众民生“小问题”,关呼千家万户“大民心”。2020年4月,胡留锁家中遭遇飞来横祸,其妻刘某某乘坐儿子胡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时与孟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胡某重伤、刘某某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孟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发后,伤者仅医疗费就花费近二十万元。这对胡留锁一家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虽经多次转借,但仍不足以支付剩余的大额医疗费用,无奈之下,胡留锁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就已经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向肇事车主和车辆所投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提起交通事故责任民事诉讼。
渑池法院接到起诉状后,主动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同时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承办法官张苏波接到案件后,快速开庭判决,判决生效后,受害人顺利拿到了已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二十余万元,该案从立案到审理、执行仅用四十五天,人民法官以公正高效的司法行为,暂解受害人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此案由于受害者伤势重需要多次手术治疗,加之长期住院,雇人护理。胡留锁家境每况愈下,待其子胡某、妻刘某某伤情稳定后从洛阳转至渑池县中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胡留锁再次作为受害者向车主和保险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因需要伤残、残疾用具、护理依赖程度等多项鉴定,立案生成民事繁案转张跃功专委承办,张跃功专委一方面指导受害人整理病历档案和各种单据,确定司法鉴定申请事项,及时组织双方鉴材质证,另一方面根据受害人实际,快速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并积极协调被告方保险公司先予执行十万元的裁定,送达十天后便将先予执行款送到原告病房。后经鉴定胡某为二级伤残,刘某某为十级伤残。该案经审理宣判后,被告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将该案发回重审。
张军法官接受发还案件后,立即组织法官助理张惠贤和书记员杨坤就后期残疾用具、护理依赖程度等进行研判,依据市中院发回指导意见,及时指导原告提出后期残疾用具、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申请,经组织质证后快速将鉴材移送上级法院技术部门办理委托鉴定。由于疫情原因,鉴定机构需要现场验伤,加之残疾用具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需要严格的鉴定资格要求,书记员杨坤多次与当事人、鉴定机构沟通协调。两个鉴定机构克服疫情困难终于将两份鉴定意见邮寄法院,合议庭对两份鉴定意见进行了庭审调查质证,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
因案涉两种保险、四份鉴定、两次先予执行、一次判决,赔偿数据杂、标准多,张惠贤对数据计算精益求精,达成详细的清单。合议庭成员对该案的责任承担、赔偿依据、四份鉴定意见进行认真合议后于2022年8月26日下达判决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接着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书记员趁热做判后答疑工作,详细阐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责任承担等,最后被告保险公司接受判决并提前于9月12日将保险内剩余80余万元汇至法院帐户。到账后,财务人员刘静加班加点于9月13日将执行案款办理完毕汇至两原告银行卡上。另一被告车主方也未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本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至此这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渑池县法院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难点、痛点、睹点问题。下一步,渑池县法院全体干警将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一切审判执行工作的不竭来源,持续回报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厚爱。(代文官 张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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