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现场清理前,一定要请专门的房屋质量检测部门对房屋结构受损程度进行全面、仔细检测。”“装修动火作业前一定要清除周边的可燃物,做好防护措施!”“经营中要定期对店铺进行全面体检,每日结束营业前务必断开电源、气源开关,检查电源火源是否完全熄灭。”15日,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德心堂大药房,经消防人员指导,药店内所有线路都已完成穿管敷设,一楼楼梯间建起了防火隔离墙,将经营场所与楼上的住宿区域彻底隔离开来。
“这把火把我烧疼了,也烧明白了。现在看到左邻右舍有超负荷用电、店内住人等行为的存在,我都会‘现身说法’,及时劝阻。”店主老王感言。
今年8月30日16时许,德心堂大药房发生火灾,龙桥消防救援站及时出动处置。
老王回忆,“当时我一个人在店里看店,突然听见‘啪’的一声,中药柜旁杂货间的位置有轻微烟雾和火苗,我立马拿空调水桶泼了一下,就跑到店外拨打119报警电话。很快,整个房间充满烟雾,伴随着电线噼啪的声音。”
经消防部门调查,该起火灾系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现场过火面积约4平方米。火灾造成店内顶棚烧损,药房内物品不同程度烟熏,药柜里的中药材在扑救过程中被淋湿、浸泡,直接损失约两万余元。所幸,火灾发生在下午,现场群众自行逃脱,并未造成人员被困。
在进行火灾原因调查时,城厢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还发现德心堂大药房存在“三合一”违法行为。
“三合一”场所是指将生产经营、储存、住宿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其住宿与其它使用功能之间往往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疏散逃生条件差,可燃物多,着火源多,加上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历来是消防安全整治的重点与难点。
药房位于地面一层,所在建筑楼上为住宅,住宅楼梯与一层经营场所相通,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防火分隔不到位,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且场所内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消防部门依法予以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每起偶发的火灾背后,往往隐藏着不少安全隐患。如果对这些隐患置之不理,迟早会酿成大祸。只有揪出火灾背后的症结所在,再针对性加以‘诊治’,才能真正做到‘药到病除’。”城厢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邹贻山表示。
邹贻山说,据近十年消防火灾数据统计,全国每年有三分之一的火灾都是电气原因引起,且以电气线路故障居多。日常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切实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发生电气火灾,第一时间要关闭电源总闸。拿空调水去灭火的做法是错误的,很可能会导致触电。平时要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生活、经营务必要分开,火灾不会因为你在休息就它就不来,切勿贪图一时便利,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离店前,消防人员反复强调。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记者:陈汉儿 通讯员:卓丽清 唐凌燕 编辑:许亦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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