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男子酒驾获刑当天又犯,判了!数罪并罚

因醉驾获刑被判缓刑,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再次以身试法酒后骑摩托车还载人。近日,经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高某某受到法院的审判。

3月16日,高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集美区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15日,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当晚,高某某又一次酒后驾驶摩托车接下班的女朋友,回家途中遇到民警设卡拦查,检测结果显示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86.3mg/100mL,远远超过了醉驾的标准。

经集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区法院审理认为,高某某因前罪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案发当日再次醉酒驾驶摩托车,在量刑方面具有无证驾驶以及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刑事追究两个从重情节,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撤销缓刑,与前罪数罪并罚,判处高某某拘役5个月15日,并处罚金5500元。

(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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