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人烧猪脚
最终被行政拘留10日
好心帮忙反酿成坏事?
乍一看男子是不是有点冤?
9月10日,永州冷水滩区
一名男子正帮肉食店店主
处理猪脚和猪头
“我先把一个猪脚与猪头放在铁桶上面的铁架子上面,再打开液化气,拿着喷火的喷头,用打火机点火,点好火之后,我就拿着喷火的喷头对着猪脚和猪毛开始烧毛。”男子介绍道。
谁知一声声响
铁桶内外突然着火
男子想立马关掉液化气阀门
哪知阀门很烫手无法关闭
一个不小心
液化气罐子也被推倒在地
铁桶旁十多扎塑料袋迅速被点燃
火势更大了......
店主赶紧搬来桶装水灭火
奈何火势已经不可控制
店内浓烟弥漫
两人从前门已无法逃生
便冲到后门逃了出去
消防救援人员和民警赶到现场后
合力扑灭了这场火灾
救援人员事后了解到
男子未接受过相关培训
男子在自己不具有处置液化气及其他危险品的资质的情况下,在肉食店非法处置液化气烧猪脚与猪头,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男子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拘十日。
事故的处理
既是对涉事人的处罚与警醒
也是在提醒广大店铺经营者和员工:
在操作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时
一定要合法合规
注意使用安全
个人家庭用户
使用液化气时同样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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