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曝光两起案例

案例一

       2022年9月7日15时33分许,驾驶人扎西某某明知驾驶证因未按规定时间内换证被依法注销,仍抱有侥幸心理驾驶一辆号牌为青A6U***牌小型轿车,从城北区宁大路出发,沿小桥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小桥十字时,被西宁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查获。驾驶人扎西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实施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贰仟元。

案例二

2022年9月12日11时许,驾驶人张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青ED9***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湟源县城关镇西小路时,被正在执行勤务的湟源交警当场查获。经核查,驾驶人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张某表示,当时只图一时方便,心存侥幸无证驾驶机动车,以后一定会汲取教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进行了相关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

温馨提示

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切不可心存侥幸,自觉抵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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