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再提高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日前,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0号),自2022年7月1日起,我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增加10元,增幅达6.7%。

截至目前,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由最初的55元提高至160元,累计增幅达191%,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要,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期,我市正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尽快将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届时,将直接惠及我市140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记者  万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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