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保定市召开“法润春泥更护花 筑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屏障”新闻发布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文群通报保定市筑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屏障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
一直以来,保定两级法院准确把握妇女、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维权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倾力守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立足审判职能,筑牢防线,让法律保护更有力度
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全市21个基层法院在2021年3月统一挂牌,成立了少年法庭,形成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审判组织机构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程序。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妥善审理涉妇女权益保护案件,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和收买被拐卖妇女等犯罪,彰显法治权威。在涉及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案件审理中,依法贯彻落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等制度,切实发挥《民法典》保障妇女权益的作用。
二、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机制,让法律保护更有温度。
保定中院先后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了涉妇女儿童立案绿色窗口,全力打造了温馨便民的母婴室,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凡是涉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当事人拨打12368热线,即可优先接受案件信息查询、投诉举报、联系法官等全流程的线上诉讼服务。保定中院对妇女儿童维权类的案件均优先处理、快速解决、全力保障,把妇女儿童权益优先化的理念植根于诉讼服务全过程。保定中院被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领导小组确定为试点单位。今年5月,保定中院成立了全省法院首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初步建立起法院“发令”、妇联“指导”、家长“学习”的工作模式,通过发布家庭教育令、定期回访、组织专家培训、普法宣传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少年法庭、家庭教育指导站有效对接,共同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三、协调多方力量,加强联动,让法律保护更有深度。
保定两级法院创新工作模式,主动联合多方力量,对家庭暴力施暴人采取多手段、多途径的监督防范。鉴于家庭暴力的突发性、隐蔽性,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需要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联合监督、防范。为此,全市法院均设立定期回访制度,联合公安机关、街道、社区、妇联等多部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确保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其中莲池区法院设立“维护妇女儿童调处中心”“妇女儿童绿色专区”,通过“12368”开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专线;满城区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送达至辖区内派出所、当事人所在的居委会的同时,办案法官从多个方面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教育双方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并严肃警示施暴人,如有违反禁令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宣传,让法律保护更有广度。
为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妇女儿童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保定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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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家暴发生后,被申请人也就是家庭成员中的施暴者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的视听资料、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公安机关的相关出警记录等都可以成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
总监制 李会斌
副总监制 陈芳
撰稿 曹佳
编辑 刘贺田
审核 赵芒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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