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一个烟头、一念疏忽
都有可能造成一片森林的毁灭
预防森林火灾
每个人都义不容辞
9月16日,我市发布
森林防火戒严令
决定自即日起
至2023年4月30日
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戒严区域
为全市所辖林区及林缘500米内
据了解,根据8月份以来我市气候情况综合研判,9月黄石发生伏秋连旱的可能性较大,森林火险等级偏高,极易引发火灾。因此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防火戒严令顺势而出。
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
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
活动的人员
这些行为严令禁止
↓↓↓
(1)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烧田埂、烧杂草、 烧秸秆、烧垦开荒等;
(2)严禁在禁火区域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 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等;
(3)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野炊、放孔明灯等;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5)严禁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等行为;
(6)严禁破坏、盗窃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
(7)严禁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8)严禁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
凡违反戒严令的
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造成森林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
给予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更好地守护森林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
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者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
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
黄石市:0714-6550007
大冶市:0714-8769998
阳新县:0714-7755110
黄石港区:0714-6515408
西塞山区:0714-6487796
下陆区:0714-6577110
开发区·铁山区:0714-6393760
新港园区:0714-7893287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请大家提高防火意识
认清火灾危害
共同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