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店里飞进一只穿着'尿不湿'的猛兽!”

日前,

东港派出所民警接到

热心市民来电称

店铺中飞入一只“怪鸟”

尾部白白的,像穿着“纸尿裤”!

随后,经专业人员现场辨认,

确认这只鸟为凤头鹰,

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接到求助后,东港派出所联合普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该凤头鹰进行检查,移除缠绕在它腿上的绳子,并将其转移至普陀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接受进一步检查救治。

经过救助员仔细的观察,

发现并没有太大的受伤。

9月19日下午,

确定这只凤头鹰

野外生存能力正常后,

普陀区资规分局组织人员

将其放归野外。

凤头鹰知多少?

凤头鹰为鹰形目鹰科鹰属鸟类,体长41-49厘米,属中型猛禽。

前额、头顶、后颈及羽冠为黑灰色,其余上体褐色;喉部白色而具有明显黑色中央纹,胸、腹部色浅且具较粗的棕褐色横斑,尾具白色端斑和一道不甚明显的横带和四道明显的暗褐色横带,尾下覆羽白色(重要识别特征),如同蓬松的棉花。

当凤头鹰张开羽翼扶摇直上时,羽翼上的四条横带两相对称,异常瞩目;而当它快速掠过天际时,它白色的尾下覆羽让它如同裹着一条婴儿专用的“纸尿裤”,极好辨认。

让我们一起给

热心市民、工作人员点赞!

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来舟山栖息落脚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多,

如果广大市民朋友

发现有受伤的野生动物,

请及时拨12345热线电话进行求助。

同时警方也提醒大家

不要擅自饲养

食用、贩卖、猎杀野生动物

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舟山广电原创综合编辑

通讯员 林恒轲

编辑:费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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