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 通辽排查资金账户4470个缴回沉淀资金0.7亿元

日前,我市全面完成了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单位自查(第一阶段)工作,审计部门联合财政和人行正在开展重点核查工作,预计在9月末前完成。通过对全市2303家预算单位、4470个资金账户的起底自查,根据预算单位初步意见,拟缴回同级财政沉淀资金2.9亿元,拟撤销账户173个。在开展自查与核查工作的同时,坚持边查边缴,组织各预算单位对政策已经明确的可盘活沉淀资金及时缴回同级财政,并撤销多余账户。全市已缴回同级财政沉淀资金0.7亿元,撤销账户15个。

据了解,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一二三”工作法,即串起一个责任链条,形成牵头部门统筹推进、配合部门同向发力、各地各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发挥自查和督导两个作用,在实现自查100%全覆盖的同时,成立督查组下沉旗县实地督查,打通专项行动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提质增效;聚焦起底盘活、规范管理和长效机制三个重点,发挥资金配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和资金管理三个效应,切实让沉淀资金“活起来”。

来源|中国通辽网 

综合整理|通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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