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岳阳九江签订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蒋昊、王亚姿)9月16日,咸宁市、岳阳市、九江市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局六部门,共同签订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建立八项知识产权合作事项,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圈”和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的高水平样板。

根据协议内容,六方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会商研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会商研讨,重点研究解决三地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事项、法律需求、制度政策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建立知识产权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协同处置机制,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纠纷调解,及时移送异地侵权案件线索,共同办理跨区域重大典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互认互通机制,建立执法证据交换调用等互通机制;建立信息交换及资源共享机制,共享检验鉴定平台、维权援助、纠纷调解等公共服务资源,加强知识产权调研成果等合作交流。

此外,六方还将在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高价值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跨区域保护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构建三地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创彬表示,该院将和兄弟法院一起肩负新使命,在持续加大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力度、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形成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发展与大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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