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莱阳一男子二次酒驾被查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

通常都会痛改前非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再次酒后驾驶

然而,执迷不悟的后果

也显而易见

 9月1日16时40分许,莱阳交警大队民警在同心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F7***6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对驾驶员王某清进行检查,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2015年10月王某清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有些驾驶员认为

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

就不算“二次酒驾”

小编告诉大家:错!错!错!

什么是“二次酒驾”?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且两年后才可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二次酒驾”,会采取什么处罚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莱阳交警提示

“醉”与“罪”相连

“驾”与“家”同重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安全文明出行

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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