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帽工程”出重拳!又一名三轮车驾驶人被拘!

安全出行,从“头”开始!为进一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近日汝城县公安局所队联动,以最大声势,最强举措,最严问责,全域开展“戴帽工程”整治行动,严查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私自加装遮阳伞、违规超载、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力求达到最好整治效果,切实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典型案例

9月20日16时许,汝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云头路开展“戴帽工程”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室乘坐2人,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人曹某未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民警依法暂扣其三轮摩托车,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驾驶人曹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汝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曹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宁可百日紧,不能一日松”,

汝城公安将持续加大“戴帽工程”整治力度,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出重拳、下狠手,

坚决消除这一安全隐患,

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警方提醒

1、市民出行时,一定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乘坐具有安全保障、手续齐全的合法车辆,拒绝乘坐低速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车出行。

2、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头盔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能大大降低驾乘人员头部受伤程度,“一盔一带”关键时刻能保命,请广大市民出行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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