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丨湘潭县公安局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第一期)

湘潭县公安局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在逃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限令第一批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0月 10日止,主动到湘潭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此期间,上述批次投案自首人员可依法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二、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至公安机关的,视为主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以及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在逃人员,动员、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0731--57889001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湘潭县公安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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