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4市多人被查处

秦皇岛市

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秦皇岛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建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次参加宴请,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多套房产,把干部选拔任用权力作为谋利工具,收钱敛财,助长跑官要官的风气;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长期参与家族企业经营,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议拆迁补偿问题;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巨额贿赂。

刘建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建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建军简历

刘建军,男,汉族,1958年1月生,山东文登人,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1974.11——1978.02 黑龙江省国营饶河农场工作

1978.02——1981.12 东北重型机械学院轧钢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学习

1981.12——1983.09 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教师

1983.09——1986.04 东北重型机械学院轧钢机械专业学习

1986.04——1995.06 燕山大学教师

(其间:1990.09——1995.05在燕山大学轧钢机械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5.06——1996.02 燕山大学卷焊管厂厂长

1996.02——1996.06 燕山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卷焊管厂厂长

1996.06——1996.09 燕山大学科研处副处长,科技开发公司经理、卷焊管厂厂长

1996.09——1998.02 燕山大学科研处副处长,科技开发公司经理

1998.02——1998.06 燕山大学科研处处长

1998.06——2000.01 秦皇岛市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0.01——2001.09 秦皇岛市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科技投资公司总经理

2001.09——2002.01 秦皇岛市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科技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2.01——2003.03 秦皇岛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科技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3.03——2007.03 秦皇岛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03——2013.04 昌黎县委书记

2013.04——2017.04 秦皇岛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17.04——2018.02 秦皇岛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8.02 退休

衡水市

衡水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衡水日报社原党委书记、社长王建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22年,王建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34.3万元、购物卡7.4万元和价值1.04万元的手机。王建坡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王建坡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阜城县蒋坊乡万城寺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万根才违规操办生日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12月,万根才为其孙子操办生日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万根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万根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景县刘集乡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赵卫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2年2月,赵卫接受管理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2年5月,赵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邯郸市

魏县纪委监委最新对外公布

1.魏县粮食储备库北区营业部会计陈雷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21年2月26日,陈雷开个人车辆到魏县县城办理会计业务,违反交通限行规定被罚款,后陈雷将该笔罚款违规作为差旅费报销下账,违纪款已退还。2022年5月14日,陈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职工常玉秋违规向主审法官赠送礼品问题。2021年9月16日,常玉秋作为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人,到临漳县人民法院参加张某某诉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诉讼庭审。庭审结束后,常玉秋为方便办理后续事宜,将购买的16箱梨送给主审法官兰某(已另案处理)时,被案件当事人张某某发现,造成恶劣影响。2022年5月14日,常玉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魏县边马镇东田教村党支部副书记姜五献(负责全面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擅离职守在群众家中聚集打扑克问题。2022年3月16日下午,魏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姜五献不按要求在疫情防控卡口值班,擅离职守到群众家中聚集打扑克,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19日,姜五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魏县供销社低保工作人员王进彪、冯军力等2人未定期复核致使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4年底至今,王进彪、冯军力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县供销社低保户连某某一家进行定期复核,致使连某某之子段某某自2014年底当兵入伍后仍违规领取低保金,违纪款已退还。2022年8月11日,王进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冯军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临漳县纪委监委最新对外公布

1.临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齐和永醉驾问题。2021年8月5日0时许,齐和永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临漳县古城大道与铜雀大街交叉口南200米处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7月7日,临漳县人民法院判决齐和永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2022年8月,齐和永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临漳镇西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旭淇醉驾问题。2021年3月18日22时30分许,黄旭淇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其妻郜素芬沿邯郸市中华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吴庄村路口南50米处时,发现前方交警设卡盘查,黄旭淇与其妻子互换座位欲逃避检查,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1月29日,邯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旭淇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2022年5月,黄旭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3.西羊羔乡王羊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国海醉驾问题。2021年9月1日23时许,王国海酒后驾驶机动车沿临漳县建安路由西向东行使,在邺都大街与建安路交叉口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12月7日,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2022年3月,王国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邯郸经开区纪工委最新对外公布

1.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西堡乡正科级干部常建波醉驾问题。2021年5月17日14时许,常建波饮酒后驾驶白色机动车行驶至人民路与旅游路交叉口北50米处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常建波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1.58mg/100ml。常建波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7月25日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2年8月,常建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璧镇工作人员张有雷醉驾问题。2020年2月3日22时许,张有雷饮酒后驾驶白色机动车沿邯郸市毛遂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距工程大学东门100米左右时驾车掉头行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张有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48mg/100ml。2022年1月,检察院对张有雷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6月,张有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承德市

承德市双滦区纪委监委最新对外公布

1.双滦区双塔山镇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沈海东等人环境监管巡查不到位问题。双塔山镇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监管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原双丰铁厂院内堆放2000余吨煤炭且装卸过程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存放10万立方米的冶炼渣和少量铁精粉且无围挡、无喷淋、无场地洒水设施等问题,对我区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双塔山镇分管环境保护的副镇长杨春林负领导责任、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沈海东负直接责任。2021年11月,杨春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1年12月,沈海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双滦区偏桥子镇原十八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好利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村集体收益受到损失问题。王好利在其任十八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承包村集体学校、荒山的2名承包户长期欠缴租金行为,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村集体收益损失4500元。2022年4月,王好利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欠缴的租金已交至十八盘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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