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21日讯 百名法官入驻大武汉客户端,“周二之约”专栏升级天天有约后,网友提问踊跃。他们当中,有人用文字详细诉说自己的案情,有人发来相关图片举证,有人上传当事人微信对话截屏,还有人发来了“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
截至9月21日中午1时,专栏共收到有效提问118条,超过十万网友参与互动。目前,轮值法官、汉阳区人民法官执行局副局长李冲逐一回复。
27个执行难题已回答18个
两天来,网友共提出上百个法律问题,其中涉及轮值法官执行专业的有27个,截至发稿,法官已回答了18个。
手机尾号为“013”的网友问,他有一个民间借贷案,官司赢了,执行中,对方无房无车,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两年来,对方一分钱没还,现在他却发现对方的养生店与服装店都开着,想问该如何维权?
李冲回复,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收入,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收入进行执行。
手机尾号为“359”的网友问,他在淘宝网上法拍了一套新洲区阳逻街的房子。房子是一个合同备案房,被人购买但没有过户,仍在开发商名下。开发商因欠债有两个查封,过户手续麻烦,3个月都没有过户成功。请问开发商的债主还能申请对该房子进行查封吗?
李冲回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已向登记机关送达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协助通知书,若在此之后又有涉该房屋的查封协助通知书送达登记机关,那么登记机关应当优先办理过户登记。
网友“宋继斌”说,他有一个执行案件,三年没有执行到位,成了“终本案件”。他想问,这个案件如果他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是不是永远也执行不了?现在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已经查不到被执行人的限消信息,是不是已经删除了?没有执行到位也能解除失信人的限消令吗?
李冲告的他,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一方面你可以搜集财产线索交法院恢复执行,另一方面执行法院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也会进行执行。关于被执行人是否被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您可以直接到执行法院进行案情查询。
网友提问点名涉嫌违法
据统计,在118条网友提问中,网友提问主要集中在房产、借贷、薪资、合同等方面;提问形式丰富,涵盖文字、图片、视频。
由于法律问题十分专业,且涉及具体案件的走向,因此法官很难跨专业回答相关问题。
李冲法官提醒网友,在提问时最好不要提及具体的人名、公司名及自已认为的罪名,也不要随意发对方的视频、照片,官司没有定论前,提前“点出”对方涉嫌违法,容易被对方反告。
在审的官司最好也不要拿来提问。每起案子都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主审法官肯定比只听了单方意见的其他法官更了解案情。
(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陈亚莉 庄凯)
【编辑:王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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