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小微企业重返“赛道” 江汉法院审结首例破产和解案件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梅小丽、孔德娜)“债务全部履行完毕,公司逐步恢复正常经营……”近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圆满审结武汉某建筑装饰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助力这家小微企业成功“自救”,重返“赛道”。

武汉某建筑装饰公司成立于2018年,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2022年2月,债权人王先生向江汉法院提起破产申请。受理案件后,江汉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并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了破产管理人。

承办法官、管理人启动评估机制,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对企业成立背景、经营状况、负债原因、市场价值等进行了深入调研、评估和研判。

经调查,该公司股东尚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该公司两名股东,向股东讲明,在公司面临破产的情况下,股东对其出资有加速到期的义务,希望股东能履行出资义务,带领公司走出破产困境。

该公司股东周先生表示,公司之前经营状况很好,近两年虽遇到了一定困难,但不想公司以破产的方式“死”去,愿意承担公司债务。

“只要有一线生机,就应该努力让企业焕发生机。” 经过调查评估,承办法官认为,这家企业还有发展空间和潜力,具有挽救价值,且该案和解可能性较大,遂组织该公司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该公司两名股东与债权人签订和解协议,由周先生父子一次性偿还公司所欠债务。江汉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

该破产和解案件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让危困中的企业得以继续经营,避免了企业走向破产。

下一步,江汉法院将继续准确识别破产和解可能性,在充分尊重各方利害关系人意愿的基础上,推动困境企业挺过寒冬,重焕生机。

湖北日报客户端,关注湖北及天下大事,不仅为用户推送权威的政策解读、新鲜的热点资讯、实用的便民信息,还推出了掌上读报、报料、学习、在线互动等系列特色功能。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