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分辖区内高风险区的公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自治区流调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23日1时起,中卫市海原县辖区划定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原县七营镇高崖村划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海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3日
9月22日,天津市西青区部分区域,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分别划定公布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针对以上情况,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开展9月15日以来有天津市西青区区部分区域,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居史入宁人员社区排查、通道查验和大数据协查,凡发现上述人员应立即对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措施。对有高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低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入宁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宁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通知要求,各地对有天津市西青区部分区域,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可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不得采取健康码赋“红码”“黄码”管理措施。
通知要求,如天津市西青区部分区域,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对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宁人员,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强调,各市和宁东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机构要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优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
来源:宁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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