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积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积极到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促使企业更加明确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社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充分利用有关法制宣传日、赶集日、企业招聘活动等向企业和劳动者发放《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劳动者遵法、守法和用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从思想上助力劳动力市场监管。
2. 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推进资源、数据共享。
一方面归集整合就业、社会保险、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并实现全市范围内共享共用;另一方面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网,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询问、走访企业等方式,定期搜集汇总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需求信息,形成岗位供给清单,打造招远区域性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心,健全全市人力资源库,并推进与其他区市的资源共享。
3.在烟台市首创大中专毕业生“网上报到”专栏,为高校毕业生开创绿色通道。
在烟台市首创大中专毕业生“网上报到”专栏,实现大中专毕业生报到“零跑腿”;设立高校毕业生特色服务窗口,实现毕业生返乡落地手续办理、档案托管、交投保代办等一站式、全链条服务。
4. 进一步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
2019年末以来,招远市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接入全国“互联网+调解”平台,对案件开展网上调解,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对于劳动争议优先使用简易程序处理,压缩处理时限,降低企业解决劳务纠纷的成本,不断提高仲裁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按期结案率达到95%以上。
5. 抓服务能力提升,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
招远市人社局投资近7万元拆除服务柜台玻璃隔断,投资1万元加强经办服务大厅硬件建设;落实窗口经办服务制度、大厅领导带班制度、导服制度等;畅通服务监督和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回访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制度;坚决减事项、减程序、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材料减少60%;全面梳理招远市局140项权力清单和44项公共服务清单,在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基础上,梳理出台“一次办好”事项84项,实现只跑一次腿;开展“简证便民”“简化程序”工作,取消需村(居)提供的生存证明、首次创业证明等10多项证明和盖章材料;在烟台市县市区率先实现将社保卡解锁业务下放至乡镇人社所,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规范社保补缴流程,实行首接负责制;将劳动用工登记业务由局劳动关系科下放到就业中心,企业招用工实现“一站办理”。
6. 加强监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合对企业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用工管理问题,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企业健康成长。鼓励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加强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围绕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工会制度等开展年度协商,促进企业与职工和谐同行、共谋发展。
通讯员:李霖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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