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严查!事关合肥所有小区

近日,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司法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合肥市高空抛物(坠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空抛物(坠物)”专项整治行动,守护好大家“头顶上的安全”,行动时间为2022年9月至12月。

《方案》都涵盖了哪些方面?

我们“头顶上的安全”由谁来“守护”?

重点解读来了!

《方案》要求,要以社区(小区)为宣传主阵地,通过展板、海报、小喇叭、电子屏、电梯显示屏等宣传高空抛物(坠物)危害;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小区公共广场等开展杜绝高空抛物(坠物)宣传活动,向居民发放倡议书、举行集体承诺。

《方案》明确,社居委、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加大居民小区日常巡逻力度,对发现的高空晾晒、外置花瓶等行为及时劝阻、警戒。要积极推动在小区内增设抓拍高空抛物(坠物)的摄像头,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依规增设相应设施设备。同时,发挥小区居民和业主的自治、监督作用,对高空抛物(坠物)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公开曝光。

《方案》强调,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高空抛物(坠物)等隐患排查和线索收集,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严查严管,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加大高空抛物(坠物)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

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劝导、整治和查处工作,不断巩固宣传整治成效。五部门要联合加强督导检查,形成整治合力,对高空抛物(坠物)易发地区,加强“回头看”督查。

高空坠物的杀伤力

超出你的想象,不容小觑!

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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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2021年3月1日

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

“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再次提醒!

不要高空抛物

其威力之大超出你想象

转发提醒身边人

保护他人更是保护自己


文字 | 全媒体记者 代敏 综合合肥晚报

编发 | 全媒体编辑 韩洁

出品 | “政在进行”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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