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公安机关通报“百日行动”的最新进展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扫黑除恶,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群众人心向背。山西“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侦办恶势力集团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4名,破获各类案件94起;侦办恶势力团伙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破获各类案件3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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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高位推动、延续高压态势,保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不变,制定印发《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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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线索摸排
坚持以线索核查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线索核查利剑作用,采取专班核查、异地核查、提级核查等措施强有力推动线索清零攻坚,做到跟踪督办、核必见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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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打为先
始终把打击矛头对准各类突出黑恶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深入开展“扫黑恶、治电诈、打盗窃、禁毒品、护民生”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村霸”“乡痞”等农村黑恶势力和“裸聊”敲诈、“套路贷”等涉网新型黑恶犯罪,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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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源头治理
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密切加强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将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在行业治理上持续发力。不断完善监管协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动态监管,及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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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缉捕力度
常态化开展追捕“漏网之鱼”行动,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逃犯不清零、专班不收兵”,一批涉黑恶逃犯悉数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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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彻查“保护伞”
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推进,坚持“一案三查”,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倒查机制,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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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全民扫黑氛围
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对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举措、显著成效、感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文字整理丨冯玉贤
编辑丨罗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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