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电〔2022〕29号)要求,我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了4个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7名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9月19日,民政部(全国社会救助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馈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现进行公示。

一、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4个)

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东莞市民政局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佛冈县民政局

二、全国社会救助先进个人(7人)

朱远辉      广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

王先平      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一级主任科员

颜飞翔      珠海市金湾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陈启枢      中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科长

黄博东      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二级主任科员

黎志武      徐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陈淼珊(女)  揭阳市榕城区民政局一级科员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举报等方式向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单位公章,提倡个人实名反映、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0-85950799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9月20日

           

中山民政编辑部

编      辑:伍晓蕾

稿件来源:广东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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