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医保三重制度保障防线推进乡村振兴


  今年,我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实施机关党建“玉变先锋”“赛道赶超”“严考树旗”三个行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市直机关各项工作在全市作表率、在全省争先进、整体上台阶。

  在实施“玉变先锋”行动中,我市建立“晾晒”机制,搭建“互看互学互比互促”平台,市直各单位推选业务骨干参加“玉变先锋”行动“中层讲政策”活动,通过讲政策、讲业务、讲措施、讲建议,引导机关干部聚焦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研究政策、钻研业务、积极履职、大胆实践,争当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标兵,推动广大机关干部在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中深化“玉溪之变”。玉溪日报全媒体开设《玉变先锋 中层讲政策》栏目,解析相关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


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业务管理科——

筑牢医保三重制度保障防线推进乡村振兴

  2021年12月,云南省七部门联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正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医保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该文件印发后,我市如何具体落实?政策有哪些?成效如何?为此,记者近日采访了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业务管理科负责人钟钢。

  

  据钟钢介绍,我市通过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防线,重点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保障工作,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现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基本医保公平普惠,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持续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实现县域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

  

  大病保险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倾斜,自2022年3月1日起,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较普通参保人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健全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实行统一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人员按10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按7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倾斜救助,向经医保三重制度保障后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倾斜救助,特困人员按100%、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按7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何超

编辑:陈荟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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