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个道理已经深入人心
而作为一名营运车司机酒后驾驶
更是危险翻倍
近日
在有一名营运车司机
因为酒后驾车
不仅丢了自己的饭碗
还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
直击现场
7月13日晚20时50分,田东交警在辖区思林街上路段设卡执勤,对一辆桂L号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味,随即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违法车辆属于营运货车,驾驶员廖某某的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廖某某交代,当晚在家里吃饭期间,自己喝两杯啤酒,随后就驾驶车辆上路送货至思林街小广场处,没想到一小段路程就被查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廖某某因饮酒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
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就是指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公交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明知酒后不能开车
还以身试法
你可知这杯酒有多“贵”
让蜀黍帮你算算酒驾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六个月以下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喝酒蜀黍不拦着你
但这酒后开车蜀黍可就不同意了
一念之差
一生后悔真的值得吗?
两杯啤酒后驾车的他
面对的是
行政拘留十五天
罚款五千元
并处吊销驾驶证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的行政处罚
交警蜀黍
温馨提示
判断是否酒驾的标准,是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酒驾或是醉驾。如果驾驶人第二天需要开车,那么前一天晚上最好不要饮酒,或饮酒适度,并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不要心存侥幸。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性质的车辆,不管有没有载客,或是正在前往载客的路上,都将面临比一般酒驾更为严重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喝酒蜀黍不拦着你
但这酒后开车蜀黍可就不同意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违法者统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查处不是目的,保障安全才是
请各位驾驶人牢记
吃饭可以,喝酒可以
喝酒后开车绝对不行
来源:百色交警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