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车,丢了工作失了自由!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个道理已经深入人心

而作为一名营运车司机酒后驾驶

更是危险翻倍

近日

在有一名营运车司机

因为酒后驾车

不仅丢了自己的饭碗

还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

7月13日晚20时50分,田东交警在辖区思林街上路段设卡执勤,对一辆桂L号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味,随即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违法车辆属于营运货车,驾驶员廖某某的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廖某某交代,当晚在家里吃饭期间,自己喝两杯啤酒,随后就驾驶车辆上路送货至思林街小广场处,没想到一小段路程就被查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廖某某因饮酒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

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就是指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公交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明知酒后不能开车

还以身试法

你可知这杯酒有多“贵”

让蜀黍帮你算算酒驾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六个月以下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喝酒蜀黍不拦着你

但这酒后开车蜀黍可就不同意了

一念之差

一生后悔真的值得吗?

两杯啤酒后驾车的他

面对的是

行政拘留十五天

罚款五千元

并处吊销驾驶证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的行政处罚

交警蜀黍

温馨提示

判断是否酒驾的标准,是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酒驾或是醉驾。如果驾驶人第二天需要开车,那么前一天晚上最好不要饮酒,或饮酒适度,并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不要心存侥幸。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性质的车辆,不管有没有载客,或是正在前往载客的路上,都将面临比一般酒驾更为严重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喝酒蜀黍不拦着你

但这酒后开车蜀黍可就不同意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违法者统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查处不是目的,保障安全才是

请各位驾驶人牢记

吃饭可以,喝酒可以

喝酒后开车绝对不行

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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