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温情助力,100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取大学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阮雪芹 马爽

九月,正是莘莘学子收获美丽大学梦的丰收季,连日来,湖北省多地检察机关的未检办案组接连收到了一群特殊孩子们的喜讯。

9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今年,全省各地共有100名经检察机关依法依规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的未成年人考上大学,开启人生新的篇章。

(图片来源:新华社)

考上大学人生开启新篇章

8月23日,阳新县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王珏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信中,涉罪未成年人小雅(化名)的父母满怀感激地郑重写道:“感谢你们挽救了我的孩子,给了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小雅的事情还要从去年11月18日说起。当天,阳新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小雅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原来 ,小雅是一名外地在校学生,一天,同乡好友小于(化名)找到她称需要借银行卡办事,小雅由于没有银行卡便多次拒绝,但经受不住好友再三劝说,同意帮忙去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出借给小于,小于用该银行卡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小雅从小是留守儿童,长大后又去外地读中专,对法律并不熟知,家人长期不在身边的她对于友情很是看重,于是对于小于借银行卡的事没有多想,也不知道出借银行卡给小于使用会涉及违法犯罪。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雅系未成年人,出于朋友义气,帮忙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手机卡,但未获取利益,且其具有认罪认罚、自首等从宽情节,当时系某校在校学生。此外,其父母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具备监护条件,综合多方考虑后,检察机关对小雅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随后,阳新县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运用听证系统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对小雅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其不起诉记录作出封存决定。

如今,小雅不仅得以继续学业,也因成绩优异,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人生也将开启崭新的一页。

让迷失的青春重获新希望

“郭检察官,我已经到学校报到了,感谢你们,让我认清自己的错误,圆了自己的大学梦!上大学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官郭讷接到了小海(化名)的电话,他话里有对未来的希冀,也有对过去的感悟,将检察官的思绪拉到了一年多前。

2021年7月,小海涉嫌盗窃罪一案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汉阳区检察院。提讯室里,小海戴着眼镜,白白净净的,脸上还带着腼腆的笑容,礼貌地回答了检察官的问题,疑问浮上了检察官的心头:他为什么要盗窃?

检察官联合社工机构对小海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评估,结果显示小海的父母都受过高等教育,有稳定体面的工作,对小海的经济开支从不吝啬,但小海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小海跟母亲生活,心理敏感脆弱。盗窃手机也是因为矛盾冲突,临时起意,主观恶性较小。

考虑到小海还是在校学生,学校、家长愿意对其进行观护帮教,再犯可能性较低,没有社会危险性,办案检察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但检察官的脚步没有停止。

在与小海的沟通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其心理、行为偏差跟父母教育缺失直接相关。随后,该院给小海的父母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重视跟孩子的深层次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偏差,给予共情和矫正治疗,教孩子学会求助和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为保证《督促监护令》取得实效,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持续性,汉阳区检察院还联合妇联、关工委,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持续对小海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推一把是罪犯,拉一把是学生。汉阳区检察院对小海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半年的考察期里,其父母持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小海的心理矫治也凸显成效,检察官回访时看到了这个高三学生的阳光自信、顺利回归。考察期满,小海被依法决定不起诉。2022年7月,小海顺利参加高考,被武汉一所高等院校录取。

【链接】

全省已建立87个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是办案,更重要的是通过大量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使这些孩子实现自我成长、重新回归家庭、顺利融入社会。”湖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夏红说。

夏红介绍,这些孩子,曾身陷在故意轻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一些轻微刑事犯罪的泥潭中,检察机关在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后,没有“一放了之”,通过个性化的跟踪帮教,慢慢让他们正视过错,矫正行为,帮教工作就像一束光、一双手,驱散涉罪未成年人心底的阴霾,为他们引领正确的航向。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些孩子们能顺利考上大学,是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学校、社区、家庭共同努力、联合帮教的成果。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依托社会力量已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87个,考察帮教观护涉罪未成年人,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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