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法律帮帮团丨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怎么办

  博乐市民陈先生:2020年,我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商贸公司,我是小股东,没有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当时说好一年一分红,但朋友总以公司没有盈利为借口不分红,还说可以收购我的股权。可是据我所知,公司效益挺好的,我也不想转让股权,我可以要求公司分红吗?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增耀:你遇到的问题在法律上叫“公司盈余分配”,你们二人作为股东创立公司,进行经营并获取经济收益,这是股东之间合作的基础。虽然你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但并不妨碍获得分红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你能够拿出股东会有关分红的决议,法院就会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进行分红。我建议你尽可能促使股东会作出具有明确方案的盈余分配决议;如果实现不了,你须有证据证明以下几点:公司有可分配的盈余;部分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部分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与不分配盈余之间的因果关系。

  关于后者的相关证据,有转移利润到关联公司、给在公司任职的股东或其指派人员发放过高薪酬、购买与经营不相关的服务或者财产供股东消费或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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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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