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辖区内违建进行劝阻 硚口区4家物业公司领罚单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洁、通讯员邓武林、陶媛)9月25日,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因未对管辖小区内140余平方米违法建设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该区城管执法部门作出对其处2000元行政处罚。连此在内,硚口城管近期已对辖区4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出行政处罚单。

据了解,这4起处罚是依照《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而实施的,《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物业企业、任何组织和个人、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等都有协助、参与控查违的责任和义务”。该《条例》的颁布实施,逐步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今年硚口区在推进“路长制”管理工作中,充分结合“路长制”工作机制,通过构建街道执法队员、社区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四位一体的巡查控管网络,实现了由以往被动受理群众投诉违建到主动发现查处违建的良好局面。

9月20日,拟被拆除的硚口区荣华街爵世嘉园小区三单元3楼一住户,在阳台乱搭乱盖10余平方米雨棚,不仅影响市容,还因滴水产生噪声扰民。

物业发现后苦于该违建业主玩“蒸发”,进不了门,丈量不出面积,也拆不了。为此,该物业公司经理张远标主动来到荣华街综合执法中心,向负责该片区的城管“路长”王莹汇报。表示按照新颁布的我市查控违《条例》规定,物业愿意主动担责对违建进行拆除,但请城管对拆除这户不露面业主的违建,提供取证技术和法规上的支持。

“路长”王莹及时上门调查,利用刚列装的无人机升空,进行拍照,锁定违建点位及材质、面积等基本情况,并通过张贴公告等留置送达的方式,依法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住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自拆,最终将其拆除。

截至目前,硚口区城管共发现、制止、处罚各类新增违建的案例3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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