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黄灯,撞了;右转不让直行,撞了……这种怎么判?

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驾驶员习惯在黄灯倒数的几秒钟时间里加速通过路口,大多数情况下能快速通过,但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下面这起事故。

卡黄灯过路口,撞了

2022年9月17日19时39分,玉龙县和风路与丽水路十字路口。

一辆银色SUV径直从路口冲出,速度不减地向前方冲去,而这时的对向车道,一辆黑色轿车根据信号灯指示进行左转,还没出路口,就与迎面驶来的银色SUV撞在一起。




玉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情况显示:习某驾驶云PXX9**号小型汽车在玉龙县和风路与丽水路交叉口与和某英驾驶的云PFH9**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云PFH9**号小型汽车驾驶人和某英受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针对上述事故,交警认定:云PXX9**号小型汽车驾驶人习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目的是清空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

但是,很多司机为了不等待红灯,见黄灯闪烁反而快速抢行,而垂直方向通行的车辆见到黄灯转绿灯时也想快速通过,此时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右转不让直行,撞了

除了闯黄灯,右转车辆不让直行车辆,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022年9月17日14时42分,丽水路与和风路十字路口。

绿灯亮起,一辆电动车起步沿丽水路由西向东行驶通过路口,在快要通过路口时,一辆右转黑褐色SUV突然“杀”出与电动车相撞。


玉龙交警事故情况显示:驾驶人杨某伟驾驶号牌为云A7X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和风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车行驶至丽水路与和风路交叉路口右转时与沿丽水路由西向东直行通过路口的由吴某燕骑行的云P414**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吴某燕、乘坐人田某鑫、田某豪受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云A7X3**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杨某伟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玉龙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行经路口一定要减速、注意观察,慎重对待每次出行,牢记交通安全、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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