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近日,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出台《常德市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快递员群体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畴,并对其参保范围、计缴方式、管理制度等进行明确。

《方案》指出,全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在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末端快递网点,由该末端快递网点所属的参保基层网点代为办理优先参保。

《方案》对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作出了规定。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照第二类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目前第二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9%,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后为0.72%,比如快递员月工资为5000元,目前月工伤保险缴费就是36元,由用人单位缴纳,快递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立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工伤发生率及基金使用情况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对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原则上按照湖南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为加强参保管理,《方案》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完成基层快递网点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后,应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快递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月向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符合条件的新增基层快递网点名单;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参保制度,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应严格落实先参保后用工的程序;基层快递网点业务按照经营许可范围,一律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方案》规定,市人社部门将会同市邮政管理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注重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联合指导基层网点做好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工伤预防工作。快递行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疑难事故时,人社部门可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伤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为维护快递员工伤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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