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公民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公民反映诉求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越级上访、聚集上访、缠访闹访、恶意投递信件等行为不仅扰乱公共秩序,而且违反法律规定,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以“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对非访、闹访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现将近期处置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信访人员张某信访诉求已被呼伦贝尔市信访联席办认定为无理访,但近三年来,张某多次到北京等重要场所及重点区域信访,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额尔古纳市公安局治安拘留。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信访行为,以绝不姑息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信访行为,额尔古纳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张某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案例二
信访人李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事处罚,但在刑满释放后依然继续反复进京走访,并且2022年7月、8月都以大量向国家领导人以及各部委投信的方式向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压,以达到满足个人诉求的目的。
为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规范信访行为,经调查取证,阿荣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寻衅滋事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文字:王婧 编辑:李莹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