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即将开展口腔种植体联盟集采,至少40%有种牙服务医疗机构参加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辉

记者26日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获悉,该局发布《关于开展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至少40%有种牙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参加此次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参与的联盟集采,种植体报量率不足上年实际度用量90%的公立医疗机构将被约谈,各地医保部门将公布医疗机构意向,便于群众按图索骥选择就医。

至少40%有种牙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参加此次集采

根据《通知》,参与集采的医疗机构范围,既与集中采购的以量换价能力高度相关,又与口腔种植专项治理措施落地后群众选择平价种植牙的医疗机构范围相关。

因此,各地医保部门要把本次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作为集采提质扩面的重要探索,克服集采主要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的路径依赖,创新工作方法,主动作为、分类施策。所有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动员其他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加。

要高质量、高效率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参与种植体集采,确保各地区参加本次集采的医疗机构数(含民营)占开展种植牙服务医疗机构的比例应达40%以上,或本区域报送需求总量占上年度实际使用总量的比例达50%以上。

报量率不足上年度用量90%的公立医疗机构将被约谈

《通知》还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结合前期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登记的成果,获取辖区内所有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名单,包括公立和非公立、医保定点和非医保定点等。

各地医保部门要逐一向所有开展种植牙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政策宣讲,讲清政策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以及后续价格监管要求。

预采购量填报工作开始后,各地医保部门要认真审核医疗机构种植体使用量,如实足量报送采购需求,确保夯实带量基础。要按照专项治理文件要求,对种植体报量率不足上年度实际使用量90%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可定向降低报量态度消极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控高线。

《通知》还希望相关地市医保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动员协调大型民营连锁口腔医疗机构参与集采并如实报量。

公布医疗机构意向,便于群众选择就医

10月15日前,各地医保部门要在官方网站醒目位置长期公布辖区内所有提供口腔种植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含地址),并突出注明是否有意愿参与集采、是否承诺响应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等情况,引导群众选择就医。

国家医保开展口腔种植专项治理 种植牙医疗服务明确限价4500元

9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口腔种植体将进行集采,牙冠进行竞价挂网,种植牙医疗服务进行价格调控,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一颗牙4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4500元的调控价并不是一刀切的单一标准,也不是绝对的最高限价。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地区或医疗机构,允许适当放宽条件。

放宽情形包括三种:一是经济发达、人力成本高、口腔种植技术领先的地区,非定向放宽20%;二是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口腔种植专业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定向放宽10%;三是口腔种植成功率高,公开服务质量信息、承诺接受监督和检查的医疗机构,定向放宽10%。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新华社资料图(图文无关)

责编 | 孙唯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