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的施工行为,给广大市民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潍坊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未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降低噪音扰民现象发生,让城市静音、群众静心。
提前宣传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到建筑工地发放明白纸,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遵守该法律有关施工作业时间的规定,禁止夜间施工影响群众休息,确需夜间施工的须事先取得相关部门的证明并公示公告。在此基础上,通过“城市管理进社区”、召开座谈会宣传交流、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度进行宣传。
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执法人员每天晚上22:00以后,对城区所有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检查,发现存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责令施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接受调查处理。畅通24小时投诉电话,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力争用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违法夜间施工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县城昌盛街某建筑工地违反法律规定,查明事实后,依法给予当事企业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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