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了,这条路终于通了……”
近日,在景阳镇,一场历时一年多、经过数次调解无果的公路通行纠纷成功化解。
刘某、沈某系景阳镇某村村民,2009年,景阳政府为发展烟叶,修建烟叶发展配套设施,主导修建了东起沈某房屋,西接邻村二组余某修建的道路的机耕道,建设完成之后形成了该村二组与邻村二组的“互通公路”。自2013年起,因各种矛盾纠纷,有人将余某与刘某房屋之间的公路堵塞,导致该公路只通行沈某与刘某之间的公路。2021年10月,因沈某家修建猪圈在“互通公路”东侧路段堆积了砂石,导致沈某和刘某两家发生矛盾。此后,沈某以“互通公路”未能发生作用,且未对占用其家庭的土地进行补偿为由,在修建猪圈时占用了上述部分机耕道(自家土地范围内),导致该机耕道由原来的3.7米宽变为了不到2米宽,刘某家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纠纷发生后,刘某向镇政府进行信访,政府经过调查核实后组织综治中心、派出所、村委会进行多次调解,但是刘某和沈某两家未能就通行问题达成协议。
随后,刘某便向景阳法庭起诉要求沈某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恢复公路的通行。
景阳法庭立案后,考虑双方矛盾纠纷较深,且该“互通公路”还涉及周围其他群众的利益。
秉着便民利民、诉源治理、就地化解的理念,承办法官决定在刘某所在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就近进行实地勘察、现场释法说理,并邀请了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进行现场评理说事。通过现场勘察、巡回审判,查清了案件事实,向旁听的其他农户、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释法说理,判对错、明是非。开庭过后,双方都表示可以协商解决,法院判决只能让矛盾加深。此次巡回审判,为后期的调解打下极好的法律基础。
“心里通了,路才会通”。
巡回审判过后,法官也多次向刘某讲明法理与人情的关系,刘某一方最后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以前一直认为这条路通了这么多年,自己有权利无偿通行,但没有想过要一直顺利地通行下去,首先还是要与周围的老百姓把关系搞好。沈某一方也说,两家的关系以前一直很好,就是刘某觉得走那条路一直走得理所当然,而且毫无感恩之心,所以他们才就路发生矛盾。鉴于双方都有了彻底解决纠纷的想法,政府包案领导、景阳法庭、镇综治中心一行再次到沈某家中给其做思想工作,通过情理法的释明,沈某终于同意将机耕道旁边自己的一部分责任田占用,用于将机耕道恢复到原来的宽度,但是提了一个要求就是刘某必须当面来跟他讲这个事情。工作人员考虑到纠纷已经出现了重大转机,应趁热打铁。于是约定在第二天,双方到场再进行协商。
查看现场,继续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
9月21日,镇包案领导、综治中心、村委会及尖刀班的干部等人一起再次到达现场,给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反复协调,沈某和刘某终于打开了心结,双方握手言和。
“今天,我们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把路疏通”沈某说道。
即使当时下着大雨,在场所有人都达到现场,沈某找来挖掘机将道路铲平,恢复了机耕道,同时表示刘某可以在天晴后用碎石和砂石将路面进行修整以便于通行。刘某也当场撤回了起诉。
上午八点半从镇上处发,到下午四点半回到镇上,经过一天的努力,往日的公共通道又恢复畅通,一场乡邻之间的“疙瘩”就此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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