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牌换牌被举报,驾驶人表示自己“受人指使”……

2022年9月20日下午

玉林北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接到群众举报称

一辆橙色大运牌重型厢式货车

有套牌嫌疑

接到举报电话后

民警立即进行核实

(套牌前)

(套牌后)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北流交警迅速锁定了当事人,并于9月21日上午,口头传唤涉事车辆驾驶人蒙某某到交管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当天下午,驾驶人蒙某某带着他的“货车号牌”与车辆管理人林某来到了交管部门,向民警主动交代了其货车套牌行为的事实。

据蒙某某称,他受车辆管理人林某的指使,为达到营运盈利、逃避厂区监管的目的,违法将真实号牌桂KY**16拆卸下来,并用非法取得的桂KR**27货车号牌顶替上路行驶。

随后,民警对蒙某某和林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蒙某某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收缴号牌的处罚,并现场责令驾驶人安装恢复大货车真实号牌。

知法规,守法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套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

一经发现

广西交警坚决严厉查处

同时也欢迎广大热心群众

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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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玉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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