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下午
玉林北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接到群众举报称
一辆橙色大运牌重型厢式货车
有套牌嫌疑
接到举报电话后
民警立即进行核实
(套牌前)
(套牌后)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北流交警迅速锁定了当事人,并于9月21日上午,口头传唤涉事车辆驾驶人蒙某某到交管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当天下午,驾驶人蒙某某带着他的“货车号牌”与车辆管理人林某来到了交管部门,向民警主动交代了其货车套牌行为的事实。
据蒙某某称,他受车辆管理人林某的指使,为达到营运盈利、逃避厂区监管的目的,违法将真实号牌桂KY**16拆卸下来,并用非法取得的桂KR**27货车号牌顶替上路行驶。
随后,民警对蒙某某和林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蒙某某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收缴号牌的处罚,并现场责令驾驶人安装恢复大货车真实号牌。
知法规,守法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套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
一经发现
广西交警坚决严厉查处
同时也欢迎广大热心群众
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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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玉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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