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房屋拆迁起纠纷 法官诉前解纠纷

      近日,大柴旦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房屋拆迁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达成了协议,有效保障了辖区建设项目的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1998年,李某某与西部某公司签订合同修建浴池,产生工程款及滞纳金56万元,李某某与西部某公司经过多次诉讼,最终李某某败诉,后期由李某某经营该浴池,至2010年左右李某某因身体疾病离开锡铁山返回老家湖南居住,2012年左右刘某某从他人手中购买该浴池并重新装修改为宾馆经营,2022年因该房屋需拆迁,政府工作人员联系李某某回来办理相关手续,李某某返回锡铁山镇要求刘某某返还房屋,刘某某以多种理由拒不归还,后诉至大柴旦法院。

      诉前调解法官在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并了解到相关情况及各方的争议点,又考虑到李某某夫妻已达65岁高龄,从内地返回高原身体各方面已产生多种不适,为尽快解决纠纷,在严格保障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承办法官即刻奔赴至锡铁山镇,先与西部某公司了解涉案房屋具体情况,后又与拆迁部门进行沟通,在征求征收部门的调解意见后,承办法官来到涉案房屋给双方做调解工作,通过拉家常、摆事实、讲道理,耐心释法明理,使其明白国家征收的相关标准并引导其支持政府项目建设。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握手言和,圆满的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下一步,大柴旦法院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大力弘扬“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精神,以为民服务为第一宗旨,为辖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柴旦、法治大柴旦作出积极贡献。

供稿:大柴旦法院

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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