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7日电 据高检网27日消息,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兆奕(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赖兆奕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5月27日通报,赖兆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赖兆奕,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福建龙岩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任福建省三明钢铁厂炼钢厂副厂长(2000.04福建省三明钢铁厂更名为福建省三钢集团公司);2000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福建省三明钢铁集团公司炼钢厂第一副厂长;2000年12月至2004年2月,任福建省三明钢铁集团公司炼钢厂厂长;2004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福建省三明钢铁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2005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福建省三明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炼钢厂厂长;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福建省三明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三明化工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任福建省三明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三明化工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9年1月至2020年1月,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9月23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赖兆奕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赖兆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财物,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私德不修,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靠企吃企,以权谋私,处心积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原料及产品购销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福建冶金官网介绍,其为省管国有企业,各级子企业160余家,上市公司4家,员工38000多人,现拥有资产总额1123.0亿元,涉及钢铁、钨钼、稀有稀土、能源新材料、铝业、矿业等产业。
2021年,福建冶金生产经营平稳运行,位列2021福建省企业百强前12位,营业收入1081.1亿元,利润总额103.0亿元,缴纳税金47.7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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