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非法设置、使用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
2021年11月13日,河北省保定无线电管理局在保定市定州开展无线电干扰排查,发现保定市某养殖场在院内擅自设置、使用1套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对GPS信号造成严重有害干扰。
该养殖场因涉嫌违反《刑法》第288条关于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14条、第27条规定,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河北省保定无线电管理局于当日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2021年5月19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处接到广铁集团长沙车务段宁乡车站投诉,称其使用的火车客运频率频繁受到不明信号干扰。经调查,干扰系某建设集团项目工地非法使用的对讲机所致。
项目工地使用的30台对讲机均未按规定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对铁路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6条、第14条、第27条规定。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未按照规定报告上一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和自检等情况
2021年8月26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唐某在无线电频率使用过程中未建立自检制度,未按照规定报告上一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和自检等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依据《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及时进行整改后,予以不处罚结案。
案例四: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取得型号核准
2021年3月11日,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在对某电子科技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40部某型号公网对讲机,均未按规定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6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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