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审计机关确定资源环境审计计划时,事先听取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了解掌握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和需要重点关注的地区、行业;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将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标准规范以及开展监督管理情况提供给审计机关。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整理归纳,协助审计机关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数据库;审计机关定期采集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根据工作需求对其他数据进行个性化采集。
建立协助调查和技术合作机制。审计机关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时,可委托有关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调查或协助调查。对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需要审计机关协助抓好的督察整改事项,审计机关在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
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对审计发现的自然资源领域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审计机关及时通报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协助纠正行业突出问题,规范行业管理;双方加强问题整改时限、整改方式、整改标准等方面的研究会商,共同推进整改落实和源头治理。(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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