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2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针对公司和个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近日向海南文昌琼达椰壳加工有限公司、海南百洋饲料有限公司以及文昌谢某雄开出罚单,上述2家公司和1人被罚款合计44.93万元。
据介绍,6月12日,执法人员对海南文昌琼达椰壳加工有限公司(住所:文昌市东郊镇新村场)进行调查,发现海南文昌琼达椰壳加工有限公司存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投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4月29日,执法人员对海南百洋饲料有限公司(住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276号)进行调查,发现海南百洋饲料有限公司存在“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还于5月17日对海南百洋饲料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海南百洋饲料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违法行为。
7月15日,执法人员对谢某雄(文昌市锦山镇人)进行调查,发现谢某雄存在“利用渗坑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因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9月26日,海南文昌琼达椰壳加工有限公司被罚款24.43万元,海南百洋饲料有限公司被罚款10.5万元,谢某雄被罚款10万元。
【责任编辑:陈碧玉】
【内容审核:龙彦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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