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三个一行动”的通知,决定于9月30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防火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防火督导检查为重点的“三个一行动”。
据了解,通过开展“三个一行动”,将进一步提高全省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充分发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部门专业优势,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着力解决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堵塞防控漏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9月30日至10月14日)。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启动各项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15日—12月5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隐患问题、工作漏洞紧盯不放,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6日—12月31日)。各地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一次防火宣传教育。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微信、短视频等多种媒体,重点向中小学生,进山旅游和林区施工人员宣传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火知识等。同时,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章守法、科学用火,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二)集中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巡护,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站、国家公园、寺观庙宇等重点目标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集中开展一次防火督导检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内的重点部位采取包片蹲点的方法,聚焦秦岭林区、黄桥林区、延安三山等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生态区位,确保不发生的火灾。此次专项行动以市牵头、以县(市、区)为主,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工作,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成立联合检查组,督导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省林业局、省公安厅成立督导小组进行随机抽查。
执行主编|刘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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