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地发布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通告(附行程轨迹)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发现1例新冠肺炎

确诊病例的公告

(2022年第78号)

2022年9月28日,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务人员新冠病毒核酸应检尽检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病例为7月11日从通辽市职业学院到达我市的实习护士,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该病例的密接、次密接均已落实管控措施,已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本次疫情采取以下措施:    

一、针对与确诊病例存在“时空伴随”的关联人员,相关部门已通过大数据比对进行“青城码”弹窗管理,请弹窗的市民主动向社区报备,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尽快携带身份证到附近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落实3天2检(两次间隔24小时以上)管理措施,检测结果出具前,请自觉居家隔离。第二次核酸阴性后弹窗自动取消。

二、广大市民要树立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习惯,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即日起,全市各核酸检测机构将提供免费核酸检测,请重点区域之外的广大市民自愿进行核酸检测。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通告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流调溯源工作组于2022年9月28日02:00经流调专班线下排查,涉及我县田某小、田某军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耿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田某小、田某军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我县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9月26日16时左右,田某小、田某军二人在呼和浩特市沟子板附近乘坐大巴(蒙AZ1386),于17:48分到达清水河县宏河镇元子湾村,请有与其二人在同时间段同乘该大巴返回清水河县的居民立即向所属乡镇及社区(村委会)、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备。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清水河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

集宁区关于紧急寻找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耿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2022〕

131号公告

2022年9月28日,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乌兰察布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耿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高某某、刘某某、胡某某、卢某某已被我区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为尽快寻找以上4人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高某某、刘某某自述行程:

9月26日,11:00二人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与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耿某某同空间接触,之后二人在呼和浩特市活动。

9月27日,8:00高某某乘坐刘某某自驾汽车于11:00左右到达集宁南高速口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之后高某某乘坐刘某某自驾汽车返回水岸雅苑小区家中未外出,15:30刘某某自驾汽车前往国宏加油站加油(现金支付),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9月28日,高某某全天居家未外出;刘某某7:00左右自驾汽车前往泉山早市附近闲逛,7:30左右自驾汽车返回水岸雅苑小区家中未外出,9:30高某某、刘某某被集宁区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胡某某、卢某某自述行程:

9月23日,11:00左右二人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1楼办理出院手续时与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耿某某同空间接触,之后二人在呼和浩特市活动。

9月24日,全天在呼和浩特市活动。

9月25日,10:50胡某某1、胡某某、卢某某在内蒙古政务大厅办理业务后驾驶汽车返回集宁区并于13:14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3:50三人驾车返回章盖营小区家中未外出。

9月26日,胡某某上午无外出,16:43胡某某步行前往章盖营春苑核酸采样点位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卢某某9:30步行到章盖营秋园小区附近购物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9月27日,8:00左右由胡某某2陪同胡某某从章盖营春苑小区附近乘坐19路公交车前往乌兰察布市妇幼保健院,之后乘坐出租车(支付时间9:31,支付名称:胜利)前往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11:30左右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未外出(支付时间11:57,车牌号:蒙JY8888)。卢某某全天家中无外出。

9月28日,胡某某、卢某某上午家中未外出,10:00左右二人被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为高某某、刘某某、胡某某、卢某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高某某、刘某某、胡某某、卢某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

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

16604848286

桥东街道办事处:

15548157811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13847477275

虎山街道办事处:

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

18647445383;13150821758

常青街道办事处:

18247164154

马莲渠乡:

18647426110

白海子镇:

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9月28日,杭锦旗疾控中心接到包头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李某、王某、王某某、张某的行程涉及杭锦旗,目前4名密切接触者已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在杭锦旗行程轨迹如下:

9月26日11时58分,在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高速出口与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王某某同时段采集核酸,进入黑柳子工业园区上防洪坝,途经亿利黄河大桥收费站(微信付款时间13时06分),后途经S215进入苏台庙收费站无人窗口(微信支付13时48分)。14时20分左右到达夭斯图泊江海烩菜馆就餐,就餐期间李某与王某某到隔壁新世纪超市买日常用品(微信付款时间14时34分),停留约六七分钟后返回饭店。就餐期间,一名油罐车司机进入饭店问路(去往银川方向),停留约两分钟。就餐后(微信付款时间15时23分),4人出发去往银川方向。

请与上述4人有过接触史或同一时间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所在苏木镇或杭锦旗疾控中心、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提醒广大居民时刻保持疫情防护意识,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扫场所码、保持社交距离、每周至少进行一轮免费核酸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市外旅居史人员返旗后主动向嘎查村(社区)、单位报告,自觉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防控措施,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杭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

达拉特旗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的通告2022年9月26日18时许,达拉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呼疾控协查20220926027)。获悉: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单管阳性人员杜某的密切接触者赵某行程轨迹涉及达拉特旗。目前赵某已在杭锦旗进行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赵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9月25日15时28分,赵某自驾车(蒙KJ0025)于达拉特旗新民堡高速口进入达拉特旗,于15时33分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停留约3分钟;16时20分,自驾车至三十五公里大车修理园区老贾传动焊水箱店修车,停留约40分钟;16时59分,步行至万事达汽车电瓶总汇购买汽车配件(微信收款名:宁静致远),购物后步行返回老贾传动焊水箱店;17时30分驾车至张雄电焊铺焊马槽(微信收款名:张雄,);18时许与李某柱步行至三十五公里大车修理园区门口;18时15分,黄某兵驾车至三十五公里大车修理园区附近接赵某、李某拉2人;18时56分,3人驾车到达小亮哥柴火鸡用餐,停留约2小时;21时许3人驾车到达三响梁恒星化学有限公司后,由恒星化学有限公司保安梁某保驾车将赵某、李某拉2人送至三十五公里大车修理园区取车;22时许赵某、李某拉2人自驾车至恒星化学有限公司附近后在车上休息;

9月26日8时10分,赵某、李某拉2人驾车进入恒星化学有限公司装车,于10时10分过泵,11时06分进入展旦召东鑫加油站加油(微信收款名:达拉特旗东鑫加油站);11时10分到展旦召服务区餐厅用餐(微信收款名:展旦召服务区餐厅),停留约20分钟;用餐后2人驾车沿兴巴高速到杭锦旗伊泰工业园区科领填煤厂卸货;17时许接到呼和浩特疾控中心电话,22时许到达杭锦旗隔离点。

请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或时间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向所在苏木镇、街道或旗疾控中心、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达拉特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7日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57号)

2022年9月27日,乌拉特前旗京藏高速白彦花卡口对G6高速过境人员进行落地核酸检测中,发现有混检初筛阳性人员,经旗流调专班流调追阳核实,混检人员李某某、王某某在天津核酸检测阳性并已隔离管控。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此2人在我旗的密切接触者中有公共场所活动,并与其他人有交叉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密切接触者1行程轨迹:

9月26日12:05,在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加油站附近刘丽饭店就餐,12:50在神燃新能源公司检查工作,13:50--17:00在包钢还原铁公司检查工作,18:00左右返回到乌拉特前旗生态环境局(门卫处取快递物件),18:40在乌拉山镇道口路附近西环包子铺就餐。

密切接触者2行程轨迹:

9月26日18:00--18:20,在乌拉特前旗中蒙医院儿科就诊,18:20离开医院到丽水小区楼下康乐药店购药。

密切接触者3行程轨迹:

9月26日18:30--18:36在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福利彩票站。     

密切接触者4行程轨迹:

9月26日17:00--18:00从G6高速白彦花卡口值班下班后,到白彦花镇政府门口西侧姑嫂面精馆就餐。

密切接触者5行程轨迹:

9月26日11:58到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君朋酒店中铁上海局项目部住宿地,12:05--13:30步行到白彦花镇欣洋饭店就餐。

密切接触者6行程轨迹:

9月26日12:00--20:00在白彦花镇中昱园加气站上班。9月27日8:00到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中心医院牙科就诊。

密切接触者7行程轨迹:

9月26日7:30到乌拉特前旗中滩农场贾忠义卫生室购药,19:08到白彦花镇金满园商店买东西。

请上述时间与密切接触者有时空交集的居民及时向所在苏木(镇)、社区、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乌拉特前旗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

来源:内蒙古晨报、中国集宁微信公众号、北方新报、活力玉泉

编辑:刘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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