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邱实)9月29日上午,中部地区首个破产法庭——武汉破产法庭在武汉市中级法院揭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委编办的批复,武汉破产法庭主要管辖武汉市辖区内市级及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相关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及其他依法应由其审理的案件。
武汉拥有庞大的市场主体数量,客观上对畅通优胜劣汰下市场主体退出通道提出了较高要求。设立武汉破产法庭,有利于发挥破产审判在推动企业优胜劣汰,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上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武汉法院妥善审理了长航凤凰破产重整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化解不良债权240亿元,妥善安置、分流职工2361人,盘活资产近69亿元,释放土地资源约3400亩、房产约131.9万平方米。破产审判的“成绩单”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有关经验获全国、全省推广。特别是在2020年、2021年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武汉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连续被评为全国标杆。
“武汉法院将以武汉破产法庭成立为契机,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提升专业水平,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武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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